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发扬民主 依法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就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答记者问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当前我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是什么?选举时间如何安排?实施步骤都有哪些?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全市将有符合法定条件的220多万选民参加选举,直接选举产生6500多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分别组成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国家机关。认真做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加强我市县、乡政权建设,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顺利完成“十三五”发展任务,加快推进铁岭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发扬民主;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问:这次我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根据省委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2017年下半年我市各县(市)、区和乡镇人大进行换届选举,10月底前要依法选出县(市、区)和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要依法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新一届市级人大代表。
问:这次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步骤有哪些?
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大致分八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开展宣传教育等。二是划分选区和代表名额分配阶段。依法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到各个选区。三是选民登记阶段。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选民登记与核对工作,保证选民名单在法定时间内公布。四是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以及民主协商或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分别在法定时间内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五是介绍候选人阶段。要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问题。六是投票选举阶段。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确定投票方式,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进行投票选举。七是代表资格审查阶段。县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乡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分别对当选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八是召开代表大会阶段。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各县(市)、区同时还要选出市人大代表。
问: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是通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我市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
答: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民主政治建设,行使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重要体现。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我们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维护和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激发广大选民的参选热情。二是要按照“城乡同比”的要求,科学合理划分选区,依法分配代表名额,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三是要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力争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努力使每一个有选举权的人都能依法行使选举权利。四是要依法开展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真正按照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五是要积极主动地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保障选民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六是采取以投票站和召开选举大会为主的方式,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同时,我们希望每位选民认真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切实履行好每个选民应尽的义务。
问:流动人口的参选问题一直是换届选举中的一个难题,本次换届选举中如何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
答:为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明确,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同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的条件,支持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换届选举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文件要求,按照选举法和我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协调、共同努力,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选,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切实保障和实现好他们的选举权利。
问:如何把好代表“入口关”?
答:首先,要严格把握人选标准。人大代表的人选应当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其次,要继续优化代表结构。要保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应当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连任代表要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党外人士代表应当有适当比例。再次,要规范提名推荐程序,并加强考察审查工作。向社会公布当选代表名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问:如何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答:换届风气直接关系换届工作的成败。中央和省委、市委明确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我们必须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切实防范和及时处理对换届选举的各种干扰和破坏行为。根据省委、市委文件要求,各地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查处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领导和监督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选举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破坏选举行为的法律责任。对换届选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铁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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